上世纪九十年代末,江洲市出现了一个自称“杀人狂魔”的人,这名犯罪嫌疑人6年间一共杀害了12名“小姐”。
于晓东出生在玉江省忻州市的一个普通家庭,他的父母常年外出打工,因此对于于晓东疏于管教,于晓东在这样的环境下跟着同伴不学无术,整日游手好闲。
于晓东不好好学习,早早就辍学回家,然而他没有一技之长,又不肯屈身做苦力,因而独自在外的他非常缺钱。
走投无路的于晓东想通过盗窃获取钱财,然而他的如意算盘并没有成功。
1988年,于晓东因为入室偷窃被警方抓获,在监狱里待了两年后被放出来,出狱后的于晓东更加颓废,每天像行尸走肉一样在街上徘徊,而他的父母也对他很少过问。
1991年,于晓东再次因为盗窃被警方抓捕,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,从于晓东刚刚成年的时候,他的生活就一直在监狱里度过,这使他的心理逐渐扭曲,开始想着出狱以后报复社会,让更多的人为自己陪葬。
1996年,于晓东刑满出狱,他一边打工一边认真地研究了警方的破案和侦查手段,又仔细地阅读了相关书籍文件,1998年,准备了两年的于晓东开始实施自己令人发指的“杀人游戏”。
1998年7月15日晚上,于晓东在一家美容店与一名姓杨的失足女聊好了价格,并要求对方上门服务,而在到于晓东租的房子后,两人很快就发生了关系,但趁着杨某睡着的时候,于晓东直接将她勒死,并拿走了她身上的200元,之后成功抛尸荒野。
第一次杀人成功后,于晓东更加肆无忌惮,他充分地利用了这两年中所学到的知识,成功躲开了警方的追捕。
从1998年第一次杀人后,于晓东用同样的手段杀了11名“小姐”,直到2003年才被警方成功抓获。
2003年3月28日,玉江省江洲市的一个小村子里发生一起命案,受害者是一名40岁的女性,名叫吕娟娟,她在县城的一家酒店当“小姐”,死前手机、金银首饰、现金等丢失。
这起杀人案是继该区下元村3月15日卖淫妇女陈某被杀案后的又一起恶性案件, 3月15日,在这个村子附近,一名女性陈某遇害,受害者贵重物品丢失,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和杀人方式一模一样。
随后警方在村子附近开展了大面积搜索,3月29日,警方接到当地群众举报,举报者称在洪家庄附近看到过一名年轻男子,行为诡异,非常可疑。
得到信息后,警方着重对洪家庄进行了排查,果然在一个小区里发现了这名男子的踪迹,警方埋伏在小区周围,经过反复比对,确定这名男子就是曾经的惯犯于晓东。
确定凶手后,警方立即对犯罪嫌疑人于晓东实施抓捕,最终在他的住所将正在睡觉的于晓东成功抓获,于晓东对自己杀害吕娟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承认是自己去嫖娼,事后杀死了陈某和吕娟娟,并将其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拿走。
在警方多次审问后,于晓东终于说出了自己6年的杀人经历,在这12名受害女性中,年纪从21岁到40岁,都是于晓东的涉猎目标。
于晓东是一个具有极强反侦探能力的凶手,在坐牢的7年里,劳改并没有让他改过自新,反而加重了他的报复心理,他的心理已经完全扭曲。
从1998年至今,于晓东一共杀害了12名女性,他还称这只是自己的一场“杀人游戏”,没有想到这么快会被警方找到,而自己杀的失足女也是为了帮助她们解脱,对于这些受害者,他并没有任何忏悔之心,反而觉得在杀人中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快感和愉悦。假如警方没有抓到自己,他将会解脱更多的失足女。
于晓东杀人一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欲望,二是为了获取钱财,三是为了获得快感,可谓极其变态,而他也终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。
2004年12月27日,江洲市中级法院对于晓东执行了枪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