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人走把野味留下

那支箭来得极快。

林逸几乎是凭着本能猛地一偏头,箭矢带着尖锐的风声擦着脸颊飞了过去——“咚”的一声,深深钉进了身后的大树干里,木屑四溅,箭尾剧烈震颤着发出嗡嗡的蜂鸣。

再慢半拍,这一箭就该钉在他脑袋上了。

林逸的眼眸瞬间冷了下来,像是结了冰。

“妈的。”他看着那支入木三分的箭,眼神里的温度降到了冰点。

“鬼鬼祟祟躲在暗处的是什么人?出来!”远处传来一个傲慢的声音。一个骑在马上的中年男人,手里握着一把长弓,还保持着放箭的姿势——刚才那一箭,正是他射的。

“林哥儿……”石头吓得脸都白了,死死攥着林逸的衣角,压低声音道,“他们穿的衣裳,像是当官的。林哥儿,别冲动……”

“我有分寸。”林逸点点头,一步迈了出来,直面那个中年男人。

石头怕得要死,可他没有怂。他跟在林逸身后,手里紧紧攥着那把锈迹斑斑的柴刀——他都敢跟黑熊拼命,要是这帮人敢动林哥儿,他拼死也要拉一两个垫背的。

对面有二十多人。为首的三人骑着马,都是中年模样,两个腰间挎着横刀,其中一个手里拿着长弓。留着山羊胡、两鬓斑白的那位,眼神明亮而锐利,像能看穿人心,一看就是箭术高手。三人的衣袍鲜亮,是某种官服。后面那二十人没有马,但也穿着官服,质量比前头三人差了一截,腰间都挂着佩刀。

林逸认不出这是什么官服。这是个架空的时代,原身又只是个乡村郎中,他只知道这些人的排场比县衙的捕快威风得多,衣裳也更华丽更霸气——绝不是普通人。

“我们是村里的猎户,刚打完猎准备回去。”林逸收起眼底的寒意,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思说道,“刚才听见动静就躲了起来,怕食物被人抢了。”

“嗯。”那中年男人点了点头,目光审视地打量着他们。从衣着打扮来看,这两人确实是普通农户。可他们身上挂着八只熊掌,还有三只野兔、四只野鸡——就凭两个泥腿子,能杀死两头成年黑熊?那熊掌的大小,分明是两头大家伙。

这两个人,似乎不太简单。

石头见对方没有要找麻烦的意思,松了口气,弯腰行礼道:“草民见过各位官爷。”

林逸面色平静,拱了拱手,不卑不亢,既没有谄媚之色,也没有慌张之态。

“身手不错。刚才那一箭,寻常猎户可躲不开。”那手持长弓的中年男人继续问道,“你是哪个村子的?”

“清溪川。”林逸答得没有半点犹豫。上次去城里卖鹿腿时他就报的清溪川,这回照样这么说。

“嘿嘿,俺们俩都是清溪川的。”石头也跟着附和。

那中年男人微微点头,拉了拉缰绳,似乎准备走了。

就在这时,旁边那个脸上有疤的中年男人忽然开了口:“你们把熊掌留下,趁着新鲜让官爷们尝个鲜。野鸡和兔子也一并留下吧。”

这话一出口,其余几人的眼睛都亮了起来。他们盯着林逸和石头身上的猎物,知道这都是最新鲜的野味——血迹还没干呢,正是最馋人的时候。

林逸下意识地看向那个拿长弓的男人。他能感觉到,这个人才是队伍里说了算的。

“留下吧。”拿长弓的男人语气淡漠,像在说一件天经地义的事。

“好。”林逸点点头。

就在众人以为他要乖乖交出猎物的时候,他却开口了:“酒楼里一只熊掌要三十两银子。这些是生的,收二十两一只好了。几位大人,不知你们要买几只?”

此言一出,那个刀疤脸的眼神瞬间凌厉起来,甚至闪过一抹杀意。他脸上那道疤又宽又长,从眼角一直延伸到下颚,像一条趴在脸上的蜈蚣。一动了怒,那疤痕便充血泛红,整张脸狰狞得吓人。

“小子,你在耍我们?”刀疤脸拔刀出鞘,纵马朝林逸冲过来,要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贱民当场砍杀。在这个世道,权势就是天。两个泥腿子在他眼里,跟路边的野狗有什么区别。

“这——这是俺们拿命打来的!你们想抢,还要对林哥儿动手?”石头再也压不住火气,拔出腰间的柴刀就朝刀疤脸冲了过去,“俺跟你拼了!”

林逸没有动。

他只是静静地看着那个手持长弓的中年男人。

那中年男人脸上没有任何表情,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死水——他默认了同僚可以随意砍杀百姓。

“他妈的。”林逸懒得再废话了。

眼看那柄横刀就要劈到石头身上——石头知道自己躲不开,但他没有退缩,手里的柴刀攥得死紧,打算在临死前狠狠砍那狗官一刀。

林逸拉弓搭箭,毫不犹豫地松了手。

“嗖——”

这一箭又急又狠,比射杀黑熊时还要凌厉。他知道这些人多半有功夫在身,大意不得——那个拿长弓的男人之前射出的那一箭,就不是普通人能比的。

“噗嗤。”

箭矢直接穿透了刀疤脸的脖子。

刀疤脸万万没想到,这个贱民不但敢违抗命令,还敢放箭反击。这个念头刚从脑子里闪过,他的气息便断了。他瞪大眼睛死死盯着林逸,身体一歪摔下马来,当场气绝。

“唰!”石头又扑上去,狠狠补了一刀。

“大人!”

谁也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。那二十个徒步的人齐刷刷拔出佩刀,就要冲上来把林逸和石头剁成肉泥。骑在马上的另外两人也皱起了眉头——他们万万没想到,这个小猎户竟然如此狠辣。